一、定义
抱肩榫是有束腰家具的腿足与束腰、牙条相结合时使用的榫卯。
明及清前期的有束腰家具,牙条多与束腰一木连做,有此挂销,可使束腰及牙条结结实实、服服帖帖地和腿足结合在一起。到清中期以后,也还是抱肩榫,挂销省略不做了,牙条和束腰也改为两木分做,比明及清前期的做法差多了。到清晚期,不仅没有挂销,连牙条上的榫舌也没有了,只靠用胶粘合。
二、做法
以有束腰的方桌为例,腿足在束腰的部位以下,切出45°斜肩,并凿三角形榫眼,以便于牙条的45°斜尖及三角形的榫舌拍合。斜尖上还留做上小下大、断面为半个银锭形的“挂销”,与开在牙条背面的槽口套挂。
三、应用
牙条和在它之上的束腰,有的是用两木分做的,有的是一木连做的。前者叫“两上”,或“真两上”,即须两次才能安上之意;后者叫“假两上”,言其貌似“两上”,而实为一上。
不少家具牙条和束腰之间还多一层托腮,三者或用三木分做,或用两木分做(牙条与托腮为一木,束腰为一木),乃至一木连做。凡真是用三木分做的,叫“三上”或“真三上”,用两木分做或一木连做的,叫“假三上”。
经观察实物,要使束腰及牙条结结实实、服服帖帖地和腿足结合在一起,达到牢固的程度,要有一个前提,那就是牙板与束腰一木连做。所以假两上、假三上优于真两上或真三上,因为免去长条的拼缝,坚实耐用。
真两上、真三上即使有栽榫居中联结,也难免开胶而闪错。但假两上、假三上用料要费得多,所以是合理而考究的做法。“真两上”、 “真三上”至清中期以后而大为流行,这只能说明它既要追求形式,又舍不得用料。清式劣于明式,亦于此可见。
有束腰的圆形家具如圆凳、三足或五足香几等,造型虽改观,其结构还是和方形的有束腰家具基本相同。
注:资料来源《王世襄明式家具研究》